台中市政府公告,本市北屯區「廣七廣場平面停車場」(天津路3段與文昌東3街口),即日起至100年10月15日止,委由天成汽車拖吊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依「台中市公有停車場委託民間經營自治條例」暨「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廣七廣場平面停車場」自96年10月16日起至100年10月15日止,委由天成汽車拖吊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收費時間自零時至24時。
收費標準,若採計時停車:依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收費標準表之甲類費率(每小時20元或每次30元)及己類(每小時10元或每次20元)二倍範圍內之收費標準。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停車時數逾1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1小時部分,如不逾30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如逾30分鐘者,仍以1小時計算收費。
若採月租車輛,則每月3,600元內。上述停車費率調整時,市府將另行公告。(1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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