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段共 24筆市有畸零地,經鄰地土地所有權人向市府申請合併使用,頃定10月1日上午召開市有財產出售評議會議,於完成評價作業後辦理出售。
以上24筆市有畸零地均位於黎明社區之內,合計面積為429平方公尺,均經其鄰地土地所有權人依建築法規定,向市府申請合併使用,據概略估算,全部金額約為1500萬元左右,惟逐筆詳細價格,尚待出售評議會議作成決定。
財政處公有財產科表示,以上畸零地價格評定後,即可讓售與鄰地土地所有權人合併使用,並將規定繳款期程為40天,以便利申請人籌措款項。(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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