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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大型購物中心變更都計 細部計畫10月送審

  引起各方關切的台中市台糖大型購物中心專用區變更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案,頃經專案小組討論告一段落,有關爭議土地以及開發方式,將提交十月份召開之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然後報請內政部核定。


  有關爭議土地部分,係由於台糖所有大型購物中心土地面積計約16公頃餘,原為工業用地,開發大型購物中心作為商業使用,應回饋地方,設置各項公共設施,乃由台糖公司再捐出約6公頃土地,以合計共22.48公頃進行開發。本案都市計畫在民國88年即已定案,但多年以來土地閒置,開發並無進展,市府乃再擬定計畫作為商業區及文教專用區使用,以振興地方。台糖公司認為所捐出之約6公頃土地,係為回饋地方,以利大型購物中心之開發,現市府另行擬訂計畫使用,原台糖目的並未達到,因此所捐出之土地應先歸還為該公司所有,但市府認為台糖土地業已捐獻為市府所有,又要求歸還,依法不合,至於大型購物中心先後歷時達十年之久,迄未進行開發,其責任不在市府。


  有關開發方式部分,原擬採辦理以區段徵收取得土地,但辦理區段徵收須尊重土地所有權人意見,分回土地或領取現金,估計須編列鉅額之預算;而採市地重劃方式辦理,情形較為簡易,將由地政處詳為分析、說明,然後提交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討論。


  原台糖大型購物中心22.48公頃之變更,市府原訂細部計畫為第2-1商業區4.52公頃、文化事業專用區8.24公頃、市場用地2.15公頃、停車場1.84公頃、公園0.85公頃、綠地0.26公頃、綠帶0.13公頃。專案小組檢討後認為,文化事業專用區中間之道路用地應予廢止,因此專用區土地面積將略有增加,道路用地則相對減少,詳細數字正進行測量之中。(9/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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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9-09-18
  • 點閱次數: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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