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扶窮濟急減少家庭不幸政策情事,運用村里在地化通報系統,台中市政府社會處表示,內政部「馬上關懷」方案,已於8月18日上路,希望能及早發現遭逢急迫性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的民眾,以發揮政府馬上關懷,提供及時經濟紓困。
社會處指出,「馬上關懷」方案為銜接即將於年底結束的1957大溫暖專線方案,「馬上關懷」救助對象為:1.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失蹤或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2.其他因遭逢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者。
社會處表示,民眾如遭逢急難,可由本人或親人、鄰里、社區、學校、相關機關、機構、團體等,得向里辦公處、區公所或市府社會處通報,並由區公所於24小時內召集訪視小組進行個案實地訪視。經開案之個案如有其他需求,區公所將轉介相關社會、衛生、勞工或教育等體系申辦相關福利事項,必要時會結合民間資源予以協助。
區公所對符合救助規定者,即時發給關懷救助金新臺幣1-3萬元。訪視小組對急迫性個案於認定符合救助規定時,立即先發給新臺幣5,000元,並逕送區公所於當日核定後,於24小時內發給關懷救助金餘額。關懷救助金發給後,家庭生活仍陷於困境者,市府(各區公所)得依社會救助法第21條規定或弱勢家庭脫困急難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核予救助;經市府(各區公所)急難救助後,家庭生活仍陷於困境者,得轉報內政部再核予救助。(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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