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辦理97年度維護公共安全方案─營利事業管理業務考核,台中市政府榮獲第一名,在受考縣市中評分最高。
經濟部考核認為市府辦理營利事業管理,具有如下多項優點:
─96年8月查獲轄內兩家電子遊戲場,其黏貼之機具類別標示證有偽造嫌疑,即聯繫經濟部,除依法處理外,並移送司法單位偵辦,態度主動積極,值得肯定。
─台中市政府訂有「96年度執行維護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實施計畫」內容完整,執行有據,成效良好。
─對視聽歌唱、電子遊戲場等影響治安行業之申設、變更等登記,為求慎重,均自93年起即改由一層市長決行,值得各縣市仿效。
─檔案管理完整詳細清楚,簡報亦條理分明。
─制定「台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設置自治條例」,並配合聯合稽查實施計畫,與作業守則程序嚴謹,可供其他縣市參考採納。
─各項行政處分書,法制作業程序嚴謹,執行績效顯著。
─營業場所衛生管理執行成效優良。
─未登記合法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保險,以維護公共安全。
─聯合稽查小組人員執勤人員熟悉法令作業技巧純熟,顯示平素對工作相當投入,成效值得肯定。
經濟發展處商業科表示,此項考核,經濟部係採分年分縣市辦理,97年受考縣市計為台中市、台中縣、嘉義市、嘉義縣、基隆市、新竹市、高雄縣及台北縣八縣市。(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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