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11)日上午先行聯席審查市府統籌科目99年預算,經議員充份討論後,聯審會主席議員丁振嘉作出決議表示,統籌科目99年預算全數通過,另附帶災害準備金,請市府放寬審查條件等6點附帶議決。
今市議會進行聯審市府社會處、勞工處及市府統籌科目99年預算,經徵詢出席議員意見,聯審會主席丁振嘉表示,今上午先行審查市府統籌科目99年預算,社會處與勞工處預算,待統籌科目審查後,再行審查。
市府所編99年統籌科目包括有人事處編列公務人員退休給付9億多元、公務人員撫卹給付3000萬元、公教人員各項補助1億多元、公教人員因公致死殘廢死亡慰問金700萬元,與財政處所編災害預備金3.91億元,承辦單位所編調整公務員工待遇準備1.5億元,及主計處所編第二預備金2.5億元。
經議員充份討論,聯審會主席丁振嘉彙整出席議員意見後,作出決議表示,統籌科目99年預算通過。另附帶6點意見如下:
1、災害準備金,請市府放寬審查條件。
2、98年災害準備金與第二預備金細目,請送議會。
3、災害工程,及山坡地發生災害,會勘時間要充裕配合市民申請,不應以一週為限,並放寬認定標準。
4、99年第二預備金2.5億元,1億作為昔日往常用途,餘1.5億須用於縣市合併及中央配合款相關事宜。
5、第二預備金為臨時性政事所需經費,不得用於經常性預算使用。
6、第二預備金不得用於與市政無關之用,如補助海峽交流、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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