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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族的朋友請記得按時繳稅 以免遭裁罰

  開車族朋友請注意,如您有未繳納使用牌照稅及逾期檢驗,或自行繳銷牌照、報停等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之車輛,切勿心存僥倖,台中市地方稅務局即將透過本市交通處路邊停車收費資料加強查核。


  地方稅務局表示,未按期繳納使用牌照稅或逾期檢驗、使用報停、繳銷及註銷牌照等車輛使用公共道路,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除補徵應納稅額外並處以應納稅額一倍或二倍之罰鍰;運用政府資源共享,路邊停車收費資料勾稽查獲車輛有使用公共道路之事實,地方稅務局將逕行裁處。


  地方稅務局同時提醒民眾,按時繳稅並定期為愛車檢驗確保行車安全,車輛如果不使用或不能使用,一定要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登記,才會停止課徵使用牌照稅,否則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一經查獲,將遭裁罰。


  如欲進一步查詢法令規定,請上稅務局網站(http://www.tctax.gov.tw)查,或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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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09-11-11
  • 點閱次數: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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