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5)日審查市府都市發展處99年度預算,經一整天充分討論後,2.71億預算及所轄管99年國民住宅管理維護基金與都市更新及都市發展建設基金,皆以附帶意見方式全數過關。
台中市議會今天審查都市發展處99年度預算,不少議員認為大坑開發預算應暫緩,包括陳成添、劉國隆等議員都建議,待縣市合併後再與新社一起進行細部規劃。另外,議員林永能、黃馨慧指出,景氣差、工商業蕭條,許多業者經營困難,一旦被檢舉就會被罰上萬元。因此,議員建議都發處以輔導代替處分,除妨礙治安、公共安全或從事色情以外,應放寬標準。對此,都發處長黃崇典表示,在能夠決定的範圍裡他願意去做,且都發處對於放寬標準都有已研究。
經議員質詢及充份討論後,聯審主席丁振嘉作出決議表示,都發處預算通過。附帶意見包括:1、城鄉風貌計畫應涵蓋旱溪媽祖文化園區,並儘速規劃設計。2、騎樓整平計畫應規劃專案辦理。3、城鄉風貌計畫經費不足,請於99年辦理追加預算。4、城鄉風貌拉皮專案應寬列預算辦理。5、中科特定區計畫應呈報行政院核定,並於縣市合併後再行開發。6、商業行為如無涉及妨礙治安、危害公共安全、從事色情,應以輔導代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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