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甫獲台中市議會聯席審查會通過,台中市政府所提「台中市新市政中心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特別預算」第3次追加預算,及台中市 98年度總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市議會今(5)日上午11:30臨時召開大會,三讀通過市府所提上述3案追加預算,讓市府能動用預算,推動執行市政建設。
市議會今天上午9:30先進行聯席審查市府都市發展處99年總預算,及都發處所轄管99年國民住宅管理維護基金,與都市更新及都市發展建設基金。市議員對都發處長黃崇典及都發處同仁的努力付出,抱以肯定態度;對都發處所編列99年預算也都持支持態度,甚至認為台中縣市合併在即,市府各單位均寬列99年預算編列,都發處卻僅編2.71億元,稍嫌不足,紛紛要求都發處明年一定要辦理追加預算補足支應。
至於都發處所轄管之都市更新及都市發展建設基金的運用,議員意見呈現正反兩極,市議員范淞育、王岳彬、劉士州等認為該基金既然是都發處所轄管,預算理應用於都市更新發展業務上,如舊市區再造發展,而非供建設處用於道路開闢。
議員賴頤年、曾木川則認為該基金市府乃依法運用,並無不適當,且開闢道路後,將可帶動當地發展建設,並無不妥之處。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表示,對於台中市都市更新、都市發展有益的事,市府都要去做;會將該基金用於開闢道路,是因為改善當地生活品質,與打通狹小巷道,以帶動當地發展考量。
由於市議會上午11:30臨時改開大會,在徵求出席議員意見後,聯審主席市議員丁振嘉表示,都發處及所轄管國宅維護基金、都市更新與都市發展基金,下午繼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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