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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第2次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子女課後照顧補助 11/5~12/5開始受理申請

  為協助都會區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子女獲得良好教育及照顧,解決中低收入戶原住民子女教育需求,台中市政府針對設籍台中市三個月以上之原住民中低收入戶者,提供子女課後就托於本市立案之課後托育中心、才藝中心或補習班(其輔導內容須包含生活照顧、家庭作業寫作、語文、數理、才藝等課業輔導)補助,凡符合本項補助對象,每名就托學生每月最高補助新台幣1,000元整,但就托收費未達實際核定補助金額者,以實際繳費金額補助。


  符合資格者,請以戶長(或法定監護人)為申請人,於申請期限內,直接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由區公所審核通過後,市府將逕行撥款至申請人郵局帳戶。以上補助計畫規定及申請表單請上台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首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民政處-原住民族事務科】下載;最新相關訊息則公布於「網網相連-民政處-最新消息」,如尚有疑問請來電詢問:04-22289111*1231,民政處原住民族事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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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9-11-04
  • 點閱次數: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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