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央市場用地變更為商業區後,委外規劃鼓勵民間投資開發,18日舉行期中報告審查會,決就高密度及低密度開發兩項方案,由委外規劃單位確實評估利弊得失,以供參考。
中央市場位於五權路與篤行路交會處,土地面積計1.13公頃,變更為商業區後,一般商場甚少擁有如此開闊空間,而且中央市場街廓完整,可利用基地外側作為停車使用,市府認為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之後,可帶動日漸衰退的市中心區,促進其繁榮發展。
中央市場附近一帶甚多土地依照都市計畫均作為商業區使用,但道路狹窄,土地多為分散私人所有,難以合併作整體規劃,雖然人煙稠密,不過從事商業活動仍力有未足。
期中報告審查會中,認為就中央市場本身條件而言,應以「高密度開發」或「低密度開發」兩不同方案確切評估分析,提供市府作為參考。
一般認為,所謂高密度開發即增高樓層向空發展,其優點為土地成本降低,但公共設施如何配合,以提高環境品質,亦為重要考量因素;低密度開發雖然土地成本較高,但環境品質易於提昇。本案涉及甚多專業問題,因此由委外單位黃乃琦建築師事務所確切分析評估,向市府提出報告。(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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