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及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由於近年來司法公務繁多,辦公空間漸趨緊縮,擬共同併案興建辦公大樓,同時所屬單位亦基於事實需求,擬將林森路邊、光明國中附近國有土地共1.956公頃,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設置「臺中地區司法園區」,市府決由都市發展處、建設處、交通處、文化局等單位成立小組進行先期審查,然後納入都市計畫程序辦理。
據了解設置「臺中地區司法園區」,除因應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處以及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辦公需求之外,法務部所屬機構如中部聯合檔案大樓,中區作業成品展售中心,檢察文物典藏館及展示場與職務宿舍等,為強化行政效率,滿足臺中縣市民眾洽公便利,設置「臺中地區司法園區」,將可達到防制犯罪強化維護社會治安功能。
設置「臺中地區司法園區」所需土地包括利民段第7小段,光明段第6、7小段,東昇段第7小段,三民段第7小段,合計共17筆土地,面積計1.956公頃,均為國有土地。目前以臺中地檢署、臺中監獄、臺中看守所等分別為管理機關,依照都市計畫使用區分為住宅區,將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為機關用地。(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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