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設置寵物公園,由於民間意見紛紜,市府建設處決審慎評估,並希望寵物公會及動物保育團體提供地點,一併予以考量。
市府原計劃就土地面積約4公頃餘之舊社公園,在約近中央位置,以綠籬分割為兩部分,其中約1.8公頃範圍設置寵物公園,其餘部分仍為供大眾遊憩休閒,保持舊社公園原有風貌。不意當地民眾持不同意見者為數不少,市府為尊重民意,正由建設處審慎評估之中,同時建設處並發函分致各有關動物保護團體,希望推荐適當地點一併予以考量。所謂「適當地點」係指不致引起民眾反對為最大前提,最好寵物公園設置後,能由當地愛犬人士共同認養。
另外,南屯公園附近愛犬人士向市府表示,他們希望寵物公園能在南屯公園內設置,該公園土地面計為1.3公頃,可援舊社公園規劃前例,以其中0.6或0.7公頃土地作為寵物公園,中間並加以區隔,另外部分土地仍保持南屯公園原有形態,供一般民眾遊憩休閒。
有關寵物公園之設置,市府已納入擴大內需方案計畫之內,景觀工程科希望能在8月份內,就民間團體及地方人士建議,通盤彙整考量評估並作成決定。(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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