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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受損  可申請社會救助

  由於這次「卡玫基颱風」造成市民受損不輕,市府社會處表示,住家屋內淹水且經里長認定有實際居住事實之民眾,如淹水地方屬於住家之臥室、客廳、飯廳及及連棟之廚廁、浴室等,水深達50公分以上,可檢具戶籍資料及淹水照片,儘速向里幹事或里辦事處申報災害勘查,經由里長或里幹事報請區公所辦理住屋淹水救助。民眾如有疑問,也可逕向里幹事或里辦事處洽詢。(7/19*10)


活動開始日期:2008-7-19 0:0:0

活動結束日期:2008-8-19 0:0:0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07-19
  • 點閱次數: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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