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變更原大型購物中心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於公告展覽期滿後成立專案小組,由於原土地所有權人台糖公司提出不同意見,經專案小組第二次會議研商後,決請由市府地政處與台糖進一步溝通研商。
台糖大型購物中心依照都市計畫原為工業區用地,面積計約16公頃,台糖為求促進土地之利用,提出設置大型購物中心計畫,由於變更使用須增設公共設施回饋地方,乃再捐出約6公頃土地,合計共22.4公頃,但本案於88年5月定案迄今,歷時將近10年,土地依然閒置尚未開發,經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決再辦理都市計畫變更,設置商業區、文教事業專用區以及市場、停車場、公園、綠地、道路等公共設施,將以區段徵收方式進行開發,並成立專案小組辦理。
專案小組於5月份召開第一次會議時,台糖公司即曾提出不同意見,認為原捐獻之約6公頃土地應予除外,並以市地重劃方式進行開發,專案小組於最近召開之第二次會議中,為求避免爭議,順利進行土地開發,決請由市府地政處與台糖進一步溝通,拉近彼此意見上距離。
根據分析,依照市府規劃,台糖原捐出之約6公頃土地不能除外,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台糖可能分回土地不過約7.5公頃左右,如依照台糖主張,採市地重劃方式開發,則台糖可能分回約12公頃之土地。(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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