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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上安路等區段 9月1日起實施停車收費

  台中市政府交通處公告,台中市上安路(黎明路至河南路二段)、至善路(上安路--台中港路)區段,自97年9月1日起實施停車收費管理。


  收費時間為每日8時至22時。收費標準依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之甲類費率,每小時20元計時收費(大型車加倍計費),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收費方式以人工或掌上電腦(PDA)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


  民眾如有任何停車收費疑義,請逕洽市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洽詢,洽詢電話(04)22258160、(04)22258029。繳費方式,民眾可於停車30日內(繳費期限)持繳費通知單到全國統一、全家、來來(OK)、萊爾富等4家便利超商門市補繳,或至本市公有停車場辦公處(中區自由路2段53號1樓,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繳納。(7/11*7)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07-11
  • 點閱次數: 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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