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處鑑於舊市區再發展之迫切需要,在多方考量下,決修正既定政策,並撤銷原研究計畫,頃已有新的構想,目前正積極策劃之中。
這項新的構想,認為舊市區明顯衰退,甚多店面閒置,有意投資人可自行選擇舊市區一條街道或部分路段,但最低限度為一個街廓,可與屋主協商共同合作或租用,另行招商經營有利行業。
所謂「有利行業」經過不斷深入探討,認為仍以飲食業較為適當,因為商業界、一般人士均認為飲食業最好集中經營,由於供應飲食之種類、品質、口味等互不相同,而顧客嗜好亦因人各別,多家集中一地經營,顧客可因家人、親友、氣候、季節…等因素,隨時作不同選擇,因此飲食業集中之地區各家生意都相當不惡,如某一地區只有一兩家飲食業,往往難以維持長久,即使勉力經營亦不易擴大發展。
基於前述原因,台灣小吃、大陸北方、南方各種菜肴、獨特食品以及咖啡、冰果等,均可在衰退之舊市區選擇適當地點招商經營,並強調特色、地點,選定後最好能統一整修門面及招牌等,規劃停車格維護交通秩序,舊市區周圍公私有停車場遍佈、店家亦可考量與停車場合作,顧客消費至某一程度可減輕其停車費用之負擔。
都市發展處此一構想將考量委外規劃,有關經營招商詳細辦法等正在積極研辦之中,該處原定研究計畫係以深入探討舊市區全面性之研究,由於舊市區快速沒落、蕭條亟待挽救,認為應立即挑選部分地區或街道及早進行改造。(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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