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30)日聯席審查台中市政府99年預算,議員針對行政處於99年預算中編列6千多萬新市政中心辦公大樓機電、消防等維護費用及水電費,質疑預算有浮編的情形。對此,行政處長羅文遠強調,新市政中心的概估預算絕無浮編,且採開口契約,一定覈實執行。
今天下午市議會聯審台中市行政處、政風處、主計處、人事處99年預算。其中,市議員格外關心台中縣市合併前置作業及進駐新市政中心管理維護等事宜,認為行政處99年預算中編列6千多萬的新市政中心辦公大樓機電、消防等維護及水電費用過高。特別是水電費方面,議員認為明年10月市府才會進駐新市政中心,不需編列1年的水電費,議員質疑有浮編的情形,認為應酌刪1千萬元預算。
對此,行政處長羅文遠強調,新市政中心的概估預算絕無浮編,且採開口契約的方式做標案,必定會覈實執行。
經充分討論,最後聯審主席市議員丁振嘉作出決議表示:行政處於99年預算中編列的6千多萬新市政中心辦公大樓相關預算刪減1千萬元,費用分配由行政處自行調整。而政風處、主計處、人事處99年預算則是全數通過。
聯審主席議員丁振嘉彙整各出席議員意見,作成下列附帶議決:新市政中心的玻璃外牆清潔應委由專業人員執行,以維護安全;新市政中心應盡量符合綠建築的低耗能,以節省水電費用;縣市合併後,應設置聯合服務窗口,並妥善配置各局處辦公地點,以便聯繫,並以便民服務為最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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