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積極落實人權大步走計畫-「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下合稱兩公約),特邀請相關人權學者專家為市府機關同仁講授「兩公約」規定內容,以助人民權利保障。台中市長胡志強也期勉同仁,從民眾角度看問題,體會民眾需要,尊重民眾權益,並為他們設想,讓他們快樂。
為實施聯合國1966年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健全我國人權保障體系,我國特制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我國自1967年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常任代表大使劉鍇代表政府簽署這2項公約後,走過悠悠42年,總算於今(2009)年完成批准程序。為推動落實人權大步走計畫-「兩公約」規定,中央政府協請地方政府機關配合進行「兩公約」之人權教育講習課程及執行配套準備工作。
台中市政府法制處為積極落實人權大步走計畫-「兩公約」,特邀請相關人權學者專家為市府機關同仁講授「兩公約」規定內容。今(29)日上午第一梯次講習課程,特邀請到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同時也是「兩公約」推動者的柴松林委員講授「兩公約、人權的理念及兩公約施行法」,與「兩公約、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意義」。
胡市長致詞時表示,「兩公約」都跟基本人權有關,自1967年劉鍇大使簽訂「兩公約」以來,我國至今年才完成批准,馬總統相當重視。胡市長也期勉同仁,身在公務部門,在政府機關做事最重要的是要從民眾角度看問題,體會民眾需要,尊重民眾權益,並為他們設想,讓他們快樂。
胡市長也說,常有人問他為何喜歡幽默,為何要從政,他的答案是「喜歡看別人臉上的笑容」,喜歡別人快樂。胡市長也強調,幽默不是炫耀、表現自己,而是讓對方快樂、有笑容;即便你拚命表現幽默,別人沒笑,但你的誠懇、善意,對方都知道了。
胡市長也表示,法律再嚴厲,還是有人犯罪,法律不論好壞,思考與態度都可提升人權。一般國家談人權,都只注意到本國國民,而那些沒有國籍的人的人權,有人注意到嗎?!如巴基斯坦20名勞工,擠在不到5坪大的小房間,睡在紙板上,及權利遭到剝削的菲律賓外傭等。
胡市長也說,我國即便已退出聯合國,但有些事仍可以做,如他也請市府交通處研擬聯合國所推動「兒童交通安全公約」,積極推動該公約的華裔女星楊紫瓊也寄了相關影帶給他參考。
胡市長除讚譽柴松林老師是「tell truth to power」(面對權貴,直言無隱),他也謝謝市府同仁的奉獻努力,讓他感到光榮驕傲,又感激萬分。胡市長也勉勵同仁,民眾的抱怨永遠不會停,未來將是永無止境的挑戰,台中市不是一人秀,而是靠著團隊運作,大家要繼續堅守崗位加油!
由市府法制處舉辦落實人權大步走計畫-「兩公約」講習活動共有五場,今(29)日上午第一梯次講習課程,邀請至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的柴松林委員講授「兩公約、人權的理念及兩公約施行法」,與「兩公約、人權公約國內法化的意義」。
第二梯次為11月10日,邀請至中興大學財經法律系教授蘇義淵,講授「人權的理念及兩公約施行法」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三梯次為11月12日,邀請至東海大學法律系教授黃啟禎,講授「人權的理念及兩公約施行法」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第四梯次為11月17日,邀請至中興大學財經法律系主任兼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李惠宗委員,講授「人權的理念及兩公約施行法」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五梯次為11月25日,邀請至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李念祖律師,講授「人權的理念及兩公約施行法」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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