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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坑風景區管理所籌備處揭牌 蕭副市長:一元化管理,帶動發展

    台中市政府交通處於今(5)日上午在原大坑風景管理站(北屯區東山里濁水巷9之1號)舉行「大坑風景區管理所籌備處」揭牌儀式,由副市長蕭家旗、市府交通處長溫代欣、新聞處長曹美良、北屯區區長葉德剛、台中市議員陳成添、劉士州、唐國泰,及北屯區里長等貴賓共同為籌備處揭牌。蕭副市長表示,大坑風景區管理所籌備處的成立,一元化的規劃管理,將可避免昔日因業務工作分涉多個單位,權責發生模糊地帶的情形,對結合地方觀光,促進大坑商圈商機的提升,有正面助益;未來市府也將朝向國家級管理區方向來努力邁進。



  蕭副市長表示,大坑風景區的面積約為3300公頃,約佔台中市總面積1/5,對台中市的觀光產業相當重要,胡市長也極為重視,特指示市府應儘速成立統一窗口,經相關單位協調後決定先成立大坑風景區管理所籌備處,待預算通過後,預訂7月正式成立管理所。



  蕭副市長也說,由於大坑地處山區,包括農路修整、路樹修剪、雜草清理、小黑蚊撲滅等工作分涉多個單位,權責有模糊地帶。為整合資源,加速觀光、經濟發展,特先成立大坑風景區管理所籌備處,期藉由一元化規劃管理,避免三不管地帶情事發生。



  蕭副市長也表示,大坑管理所籌備處的成立,對地方維護管理,及促進觀光,提升當地的商機均有正面助益,市府也期藉由成立專責機構管理,為地方提供更便利的服務,以帶動地區發展,未來市府也將大坑風景區管理所的建置朝向國家級管理區來規劃努力。



  今(5)日大坑風景區管理所籌備處揭牌,適逢在交通處服務逾30多年的林秀雄屆齡退休,蕭副市長也特頒發感謝狀,感謝其在交通處服務期間,認真負責、堅守工作崗位,並努力推動大坑風景區業務;林秀雄也表示將當市府永遠的義工,貢獻己力。



  市府交通處表示,89年1月13日交通局成立;90年6月風景區管理所組織章程通過;91年4月1日成立風景管理所、91年底撤風景管理所,改為風景管理課;98年1月5日大坑風景區管理所籌備處成立。(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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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09-01-05
  • 點閱次數: 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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