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昨日召開98年度建築管理業務綜合座談會,由於「綠建築」具有節能、減碳、保水…等多重功能,其委外抽查作業,凡具有符合資格之學術團體或專業公會,如結構、土木等技師公會,均可參與投標。
座談會主辦單位都市發展處建造管理科表示,有關綠建築委外抽查作業涉及綠建材以及基地綠化、保水、外殼節能之檢討,依照「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規定項目審查及簽證項目作業要點」規定,除建築應列為必要抽查項目,主管機關得委託或指定具有該項學識及經驗之專家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目前多委由建築師公會辦理,但委外抽查一向採取招標方式,凡具有符合資格之學校、團體或專業公會,如土木技師、結構師等公會,以及台中市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等,均可參加投標。
另外,台中市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提案指出,依照台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該公會僅能承攬工程造價30萬元以下,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之建築物或雜項工程,但該條例係於91年制定,目前物價飛漲,30萬元上限已不切實際,要求提高為50萬元,市府將研議作為修法之參考。(1/7*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