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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憂心飛灰固化物專區恐影響公安 環保局提出說明表示不影響

  有關台中市議員憂心本市垃圾掩埋場所內飛灰固化物專區,恐影響公共安全乙事,台中市環境保護局說明表示,本市垃圾焚化處理後產生之飛灰經添加水泥(固化劑)、螯合劑、水與飛灰混合固化穩定,以限制有害成分溶出或移動後,經通知市議會所議決成立之「台中市垃圾處理場營運操作監測委員會」派會同監督採樣並依標準檢測方法檢測pH值、總汞、總鉛、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硒及2,3,7,9四氯戴奧辛等項目合格後成為一般事業廢棄物,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3年12月29日修正發布之「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27條規定,可以進行最終處置掩埋。


  台中市環保局也表示,檢測合格之飛灰固化物堆置於本市第三期垃圾衛生掩埋場飛灰固化物專區,固化物專區係依法規設置之最終處置場,底部鋪設二層不透水布,並將滲出水抽送至第三期垃圾衛生掩埋場之滲出水處理廠處理,且飛灰固化物類似大型水泥塊,並不產生臭味、不吸引蚊蠅,對環境衛生影響小。飛灰固化物為不可燃物,不會產生沼氣或自燃,適量堆置掩埋對週遭環境安全影響小。


  環保局掩埋場飛灰固化物掩埋專區面積約0.76公頃,四周擋土牆設計高度約6至7公尺。固化物堆置方式係以距擋土牆5公尺處向專區內部堆疊,以5公尺高度為一層,上一層再退縮5公尺,同樣以5公尺高度為一層,逐層退縮之方式向內堆疊。專區內目前高於入口地面部分均依照原設計退縮放置,避開擋土牆45度線壓力區,安全應無問題,且目前飛灰固化物堆置量尚在設計安全使用容量內。四周擋土牆龜裂均屬民國87年以前因係屬熱脹冷縮產生之舊裂縫,當時均經土木技師查證確認不影響結構安全。


  但堆置掩埋區周邊擋土牆上方圍籬雖有設置防塵網防風防塵,但因專區遼闊致對抗強風效果不佳,固化物上雖覆蓋帆布防塵防雨,但並非長久之計,如能降低固化物堆置數量及高度較為符合地方期望。


  台中市環保局長沐桂新指出,環保局已編列99年度飛灰固化物外運經費,預計外運飛灰固化物16,219公噸,將可使現有飛灰固化物專區地面層可見之飛灰固化物大幅減少,預算已送議會審查,他也希望議員們支持通過預算,為台中市的環境一同來努力。(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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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環保綠化
  • 發布日期: 2009-10-21
  • 點閱次數: 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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