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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消費券發放逾九成  民政處:秩序良好 效應可期

臺中市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情形順利,截至18日下午5點止,全市第一階段發放人數總計106萬9,557人(含外籍配偶6,389人),金額38億5,040萬5,200元,已發放96萬5,875人,金額34億7,715萬元,總計發放比率為90.31%。八個行政區域中,以東區領券人數比率最高,為92.23%;次為北屯區,91.3%;其他依序為西屯區,90.61%;南區,90.57%;南屯區,89.89%;北區,89.2%;西區,88.65%;中區,88.05%。



  臺中市第一階段發放消費券,共設置537個發放所,動員工作人員7千餘人,並於市府中山廳成立了「消費券發券統計及協調聯繫中心」,除協調聯繫有關事項及辦理發券統計作業外,並特針對市民提供有關領券相關疑難問題電話諮詢服務,舉凡領券人資格認定、發券作業相關規定等等問題都有專人答覆。



  各區戶政事務所並且配合消費券發放,同時進行領補換國民身份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其他相關查詢事項,總計領補換國民身份證353件,申辦戶口名簿188件,戶籍謄本413件,查詢案件3,641件,總計4,595件。可說為民服務項目一次辦妥,相當週到貼心。



  負責整個發放作業與服務的民政處長沐桂新表示,這次發放消費券是民政單位史無前例的經驗,與一般選舉投票並不相同。但是一切作業相當順暢,民眾領券秩序良好,算是完成一次超級任務,他要特別感謝所有參與發券的工作同仁。雖然發放過程中,因為人潮集中在特定時段,造成等待時間較長,引發少數民眾不滿,民政處也向民眾表達歉意。



  沐桂新處長呼籲,第一階段未領取者,可於第二階段期間(98年2月7日下午1時30分起至98年4月30日止)前往指定郵局領取,希望民眾把握時間,逾期未領取者,不再發給。已領取消費券的民眾也請在98年9月30日前使用完畢,逾期消費券將失效。

臺中市政府配合此次消費券發放,也別舉辦了摸彩活動,獎品有豪宅、汽車、台中-杭州來回機票等,歡迎民眾在臺中市消費3000元後,參加摸彩,詳情請參閱台中市政府網站。 (1/18*3)



活動開始日期:2009-1-18  0:0:0

活動結束日期:2009-2-18  0:0:0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09-01-18
  • 點閱次數: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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