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爭取大家來台中市消費,市府頃訂定消費券摸彩活動辦法,抽獎共分為三次辦理。第一次抽獎活動2月2日舉辦,獎項為台中前往杭州直航來回機票5張(含住宿);第二次抽獎獎品為汽車3部,分別在2月15日、3月1日及3月15日,各抽出汽車1部;第三次抽獎之豪宅最受消費者矚目,將於3月22日先抽出10位民眾公布姓名,於3月29日再於10位中抽出得主。
市府為使消費者了解消費券抽獎辦法,已大量印製「消費券摸彩活動單」,分別放置於全市各便利商店、百貨公司、大賣場及11處商圈店家供民眾取用;另外,並設有3線摸彩活動專線電話,計為:04-22203472、04-22203246、04-22203247為民眾解答疑難問題,為便利外縣市民眾,消費券摸彩活動單並可由市府網站www.tccg.gov.tw下載。
主辦單位經濟發展處產業發展科表示,民眾消費金額累積滿3000元者(需全為消費券消費,不含現金或刷卡金額),得直接將發票正本或收據正本,黏貼於摸彩活動單內頁,填妥問券及相關資料,對折黏貼妥當,再投入摸彩箱參加摸獎。亦可在摸彩活動單外貼足郵票,寄回台中郵局第130號信箱參加抽獎,市府並將在各大百貨公司、便利商店、大賣場及11處商圈店家普遍設置摸彩箱。
得獎人抽中後所送之發票及收據經律師及會計師確認後,如通知中獎人至市府核對中獎資格,無誤之後,始確定為得獎人,所有獎項均需親自領取,所有得獎須依法繳交中獎所得及相關稅捐,獎品不得抵折現金或兌換其他物品,房屋得獎者兩年內不得過戶轉售,如發現得獎人發票有偽造、變更情事者,撤銷其得獎資格,並繳回獎品,負法律責任。
抽獎地點市府將另行公告現場並請由律師及會計師見證。(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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