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無菸環境並減少二手菸的危害,台中市政府行政處表示,市府中庭原設置的吸煙區(建設處與行政處相接的轉角),自即日起改為非吸煙區。
行政處指出,98年1月11日菸害防治法新制實施,多數室內公共場所及工作場所全面禁煙,本府為使同仁及民眾遠離二手菸之危害,自即日起本府中庭吸煙區,改為非吸煙區,並已張貼禁菸標誌,請同仁及市民勿於該處吸菸,以免受罰。
為迎接無菸台中的到來,市府僅保留管線科前廣場至文書科下方之吸煙區,除吸菸區外,全面禁煙,請洽公民眾及同仁配合辦理。本府並呼籲大家愛惜身體健康不吸菸,也尊重別人不吸二手菸的權利,全民一起推動、創造優質無菸環境。(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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