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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國宅好時機 符合資格的快來喲!

台中市政府頃推出大慶、虎嘯東村、虎嘯中村及田心社區國民住宅共 18戶供民眾申購,即日起凡符合申請國宅貸款者,均可隨時向都市發展處住宅管理科申購;資格不符規定者,除無法申辦國宅貸款外,如能於交屋前一次繳納所有價款,亦可申購,並向銀行辦理一般抵押貸款。



  住宅管理科表示,18戶國宅包括:大慶5戶;虎嘯東村4戶;虎嘯中村5戶;田心4戶。依照規定,申請國民住宅貸款其應具備之資格為:1.年滿20歲,在台中市設有戶籍者。2.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或單身獨立戶年滿40歲無配偶者。3.本人、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者。4.符合行政院公告之收入較低家庭標準者。(98年台中市為年收入在新台幣105萬元以下者)5.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且無自有或均無有住宅之兄弟姐妹需要照顧者。



  申購國民住宅可向都市發展處住宅管理科(位於民生路36-5號,電話:22289111轉1851),洽購申請書表(每份20),並檢附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申請人之配偶戶籍另設他處者,應另附其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一份。



  欲申購國宅貸款者,應另提出申購人、配偶、戶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之財產歸戶清單,有關貸款金額及還款方式,如採取按期平均攤還,或按利息不還本等,請與土地銀行商訂。(2/4*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9-02-04
  • 點閱次數: 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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