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農會是本市最重要的農民團體,農會幹部優劣攸關農會組織的健全與農業永續發展,且直接影響農民權益之保障,農會四年一次的改選將於98年2月14日(週六)起陸續展開,希望農會會員能維護台中市農會以往乾淨選舉的傳統,杜絕暴力及賄選情事,投下神聖的一票,為自已選出賢能的選任及聘任人士,熱忱的服務農會及帶領農會發展蒸蒸日上。
農會法對農會改選期間,有違法、暴力或其他妨害行為之情事發生,及查察賄選打擊犯罪均有規定,對犯買票罪、賣票罪、搓圓仔湯罪者,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對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犯妨礙選舉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萬元以下罰金。並為鼓勵檢舉賄選,農委會於農(漁)會改選期間配合法務部檢舉獎金,每一檢舉案件發給新台幣50萬元至200萬元獎金,該檢舉賄選專線為0800-024-099。
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提醒每位農會會員及候選人,應本「乾淨選舉 疼惜農會」及「毋通為著賺小錢 掠到代誌變大條」,來共同杜絕賄選,選賢與能,創造農會最佳利益。(2/11*3)
活動開始日期:2009-2-11 0:0:0
活動結束日期:2009-3-1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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