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道路管理、根本解決道路時時挖掘問題及改善市容觀瞻,台中市政府全力推動共同管道建設及管理,建設處處長黃晴曉表示,目前已完成振興路以南區段徵收工程、12期福星市地重劃工程及?子區段徵收工程的共同管道建置共17.1公里。未來規劃於13期、14期市地重劃、水湳經貿園區建置共同管道,
黃處長指出,市府市務會議已於今(98)年10月1日通過「台中市共管道管理辦法」,公佈實施後將可依法向管線單位收取維護管理費進行管道維護及管理工作。預定於明(99)年度本市的共同管道將可委託民間廠商辦理維護、檢修,全面規劃於易失竊地區裝設監視系統以維安全。
黃處長又說,建置共同管道的好處為未來管線維修時不必再挖馬路,市府維護更方便、更有效率,所以共同管道建置確有其必要性,雖遭遇種種困難,中市仍將積極推動共同管道的建置,未來計畫於13期、14期市地重劃區、水湳經貿園區等重大工程建設陸續繼續興建共同管道。
建設處表示,共同管道是指設於地面上、下,用於容納二種以上電力、電信(含軍、警專用電信)、自來水、下水道、瓦斯、廢棄物、輸油、輸氣、有線電視、路燈、交通號誌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會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供公眾使用之公共設施管線之構造物及其排水、通風、照明、通訊、電力或有關安全監視(測)系統之各種設施。
建置共同管道可有效減少路面挖掘,消除施工造成的交通延滯,減低工程造成的噪音、震動、污染公害產生,並可防止因埋設物的挖掘所造成之事故。同時可解除公共設施的混雜,設施擴充更新較容易,促進維護管理的效率。且因設施的安全及安定,更可提高其防災性,提高都市功能舒適化,促進道路空間的有效利用,並藉由地上及空間整理以改善景觀。(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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