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於97年規劃98年度第二階段申請補助推動之「台灣城鄉風貌整體規劃示範計畫」,頃經營建署核定補助70%經費,市府自行配合30%以上,合計約7千萬元,執行12項計畫。
營建署核定補助12項計畫為:
-98年度台中市環境景觀總顧問執行計畫140萬元。
-98年度台中市社區規劃師駐地輔導計畫140萬元。
-台中市民飛夢地規劃設計(廢棄航空站改作活動中心使用)140萬元。
-台中市南屯筏子溪兩畔(筏子溪橋至特三號道路)廊道計畫140萬元。
-台中市西屯區潮洋?暨大姑婆人行道及街道景觀改第二期工程1389萬元。
-台中市育德春風廊道改善工程1400萬元。
-台中市太原賞櫻廊道景觀改善工程1100萬元。
-台中市中區柳川風華樂活廊道整體規劃設計140萬元。
-台中市光復國小街廊人行步道規劃設計140萬元。
-台中西屯區垂榕河畔環境生態空間活化計畫100萬元。
-台中市西屯區都市河川生態空間化計畫100萬元。
-台中市南區城隍里人文暨歷史空間塑造規劃案140萬元。
以上營建署共補助4720萬元,市府配合百分之30以上,合計共約7千
萬元,推動12項計畫,執行單位為都市發展處6項,教育處、建設處、
中區、南區公所各1項,西屯區公所2項。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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