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兩次廉政會報會議之後,台中市政府於今(5)日召開「98年度第3次廉政會報會議」,由台中市長胡志強親自主持會議,並邀請到台灣台中地方法院院長李彥文、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林坤賢,及國立中興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所長李惠宗等3位實務界外聘委員蒞會指導。
台中市政府政風處長許金來表示,市府秉持胡市長「清廉台中」施政願景,貫徹馬總統由中央到地方的廉潔政策,推動「乾淨政府運動」,於今(98)年4月1日成立「台中市政府廉政會報」,並分別於今(98)年4月27日,及7月27日召開98年度第1次及第2次廉政會報會議。
今廉政會報會議,除由政風處提出工作報告,並請社會處就台中市政府低收入戶生活扶助業務專案稽核防弊作為辦理情形提出專案報告、交通處就市府辦理「停車繳費通知單建檔及轉製影像檔作業委託辦理案」採購弊端提出檢討報告。並依胡市長於上次會議裁示事項,請都市發展處就台中市建築許可快速通關機制可行性評估提出後續追蹤報告。
市府政風處許處長也表示,胡市長於前兩次會議所言「貪瀆問題絕對不是表面工作,要把為民服務工作做好,第一要公務員清廉;如果政風不乾淨、官員不重視廉潔,那麼其他的作為就會引發許多問題」。市府將透過定期召開廉政會報會議,檢討台中市府防貪、肅貪及行政倫理工作推動情形,以落實胡市長「清廉台中」願景。(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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