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97年度錄影監視系統督導評核」,經內政部警政署評核再度名列全國特優等第1名。中市警察局長葉坤福表示,監視系統於協助偵破刑案部份,有逐年上升之趨勢,預計至98年底,台中市監視系統將可達1,509組,對協助維護台中市的治安有莫大助益。
葉坤福局長表示,為有效維護台中市治安狀況,台中市自88年起陸續運用省府、警政署及市府經費建置路口監視系統,88年至91年以建置傳統架線式監視系統為主,截至目前為止仍留有52組監視系統;92年後以建置網路型監視系統為主,92年至97年計建置完成1,264組網路型監視系統,總計台中市由88年至97年投注4億8,816萬元建置完成1,316組監視系統。
另,97年市府經費追加預算5,000萬元,及行政院加強地方建設擴大內需方案標餘款482萬元建置案,預計至98年5月可完工,將再行建置174組;98年警政署社區安全e化聯防機制補助700萬元,預計建置19組,預計至98年底台中市可達1,509組監視系統,構成綿密治安防護網,協助維護台中市治安。
葉局長也表示,監視系統在協助偵破刑案部分,有逐年上升之趨勢,經市警局統計,94年因調閱監錄資料偵破各類刑案共計143件、95年計偵破499件、96偵破各類刑案共計569件、97年偵破763件,97年較96年偵破各類刑案提升34%,顯示監視系統對偵防犯罪正快速而有效的發揮其應有之功能,對於維護本市之治安將增添莫大之助益。(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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