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98年3月2日凌晨2時許台北市大同區太原路上的白雪大旅社發生火災,造成7死1重傷的慘劇,台中市消防局特別呼籲本市旅館業者應重視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旅客生命財產安全。
本市目前列管有觀光旅館6家,一般旅館204家,去年(97年)執行消防安全檢查計782家次,不合規定限期改善計56家次,經複查均已改善完畢。台中市消防局為了提昇本市旅館場所公共安全,自即日起針對轄內觀光旅館、飯店、旅館等場所全面再加強消防安全檢查工作,首波鎖定本市23家老舊旅社加強輔導檢查及進行搶救防護演練,並宣導初期滅火、通報與逃生避難等防火常識。
除了強化消防安全檢查與救災演練等行政作為外,台中市消防局亦提醒旅館業者,平時應注意營業場所火災危害因子防制,落實自主管理作為,以降低火災意外的發生,其重點如下:
一、加強用火、用電之監督管理。
二、強化防火避難設施管理(如安全門應保持關閉不可上鎖,安全梯不可堆放雜物),以確保逃生動線暢通。
三、維持防火區劃完整,避免拆除破壞,並使用防火材料裝修,減緩火勢蔓延。
四、消防安全設備應定期檢修維護,並使用防焰性能物品,防止火苗延燒。
五、加強環境保全監控,防止縱火犯罪。
六、善盡業者責任,旅客投宿時必須詳細告知住宿環境(如樓梯及避難設施位置),增加應變能力。
另外旅客選擇住宿場所時,應注意是否為合法之場所(詳細資料可查閱本市新聞處網頁合法旅館名單)。期盼在政府及業者的努力下,台中市能提供一個最優質安全的旅遊住宿環境,確保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創造休閒安全與經濟雙贏的台中市!(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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