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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委員12日蒞市接受陳情 欲陳情民眾請逕行備陳情書至市府登記

 監察院地方機關巡察第5組將於3月12日(四)上午10時至12時在台中市政府二樓中山廳(民權路99號)接受民眾陳情。市府計畫處表示,欲向監委陳情的民眾,即日起請逕行準備陳情書乙式四份至市府一樓服務台(為民服務中心)登記(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2801、2802),或於12日受理陳情當天至服務台辦理現場登記,以便辦理。(3/10*6)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便民服務
  • 發布日期: 2009-03-10
  • 點閱次數: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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