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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 稅務局開辦退稅直撥入帳業務服務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方便納稅義務人領取退稅款,稅務局開辦退稅直撥入帳業務。納稅義務人申請退稅時,如同時在退稅申請書上填寫退稅匯款之金融機構或郵局名稱及帳號,並提供存摺封面影本,稅務局即可將退稅款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存款帳戶內,可省去納稅義務人接到退稅支票時,還要到銀行兌領及免除可能遺失支票之困擾。


  地方稅務局也指出,過去納稅義務人申請退稅時,稅務局均以退稅支票雙掛號寄送納稅義務人。但部分受退稅之納稅義務人或因忙碌而忘記到銀行辦理兌領手續,造成退稅支票逾一年未兌領繳庫後須申請重新開立支票之麻煩。退稅直撥入帳之創新措施,自施行以來,廣受納稅義務人喜愛,申請案件持續增加中。


  地方稅務局也表示,退稅申請書上所填寫之直撥退稅帳戶,需以納稅義務人本人、營利事業者以本事業之存款帳戶為限,獨資、合夥之營利事業則以負責人之存款帳戶始得申請採直撥退稅。納稅義務人如尚有其他稅務問題,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9/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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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9-09-26
  • 點閱次數: 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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