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文化局表示,文化局99年度各展覽場地,包括本館的大墩藝廊、文物陳列室,及文英館,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場地使用申請,歡迎愛好藝術的個人或藝文團體踴躍提出申請。有關展覽場地申請須知及申請表,請逕至文化局服務台索取,或至文化局網站(網址http://www.tccgc.gov.tw/)表單下載/藝文活動推廣,下載申請。(03/11*6)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