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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99年1月將成立「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

  台中市政府交通處表示,「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建設計畫」(簡稱台中捷運綠線)已於98年5月13日經行政院核定,目前本計畫的機電核心系統招標在即,後續土建工程亦將陸續展開,故依修正計畫內容與交通部、北市府及台中市府三方協議書要求:為利即早進入狀況,台中捷運營運單位應即早確定,以利與工程興建單位協調溝通,並可依使用者之立場來監督設計施工,使本計畫完成後能安全營運。因此,市府決定於99年元月1日成立「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


  交通處捷運管理科科長羅國峰表示,台中捷運綠線預計10月上旬動工,台北捷運公司已備妥相關招標文件,預定進度為9月底前公開閱覽,公告整個機電系統的招標案,採開放系統,膠輪與鋼輪均可參與投標,資格符合者再進行比價,決定最後得標的廠商。


  羅科長說,交通處預計99年1月成立捷運公司籌備處,與設計單位、興建單位協調溝通,以使用者的立場,規劃足夠的營運測試期,確保正式營運通車後能安全無虞。捷運公司籌備處為一個暫定名稱,目的是辦理成立公司的前置作業,未來成立公司需依照公司法與大眾捷運法相關規定籌設,籌措資金與招募股東,再訂定正式名稱與營運章程,是由市政府主導的公營公司,與台北大眾捷運公司性質類似。


  預定10月開始動工的為捷運先期工程,進行路樹移植不會架設圍籬,對交通衝擊影響不大。沿線約有39種樹種共1600餘棵,華盛頓椰子約800多棵,移植地點初步規劃為:一、高鐵橋下,正與高鐵公司洽談中,二、與建設處研商移植至現有的空樹穴或其他適合的公有空地上,9月底將確定移植地點。


  交通處表示,台中捷運綠線興建完成後,未來的營運機構及台中都會區的民眾是最終的使用者,而完成後的捷運系統是否符合營運機構與未來民眾的需求,實有必要即早確認營運機構的定位。然成立營運機構需依公司法、大捷法等相關法規辦理,需一定的時程與經費規劃。考量目前捷運建設進度與時程,實有必要儘速成立「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深入瞭解並監督本計畫之規劃、設計、施工及營運前整合作業,並積極辦理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定)設立之相關前置工作,使興建與營運銜接順利,提供台中都會區民眾一個安全便捷之捷運服務品質。(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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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9-09-16
  • 點閱次數: 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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