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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一般替代役」 即日起受理役男申請

   98年「政府公共服務大軍」—「一般替代役」即日起至4月14日止受理申請,79年次(含)以前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希望以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的役男,可在4月1日至14日到戶籍地公所辦理相關作業,今年也持續受理國外留學生返國服一般替代役。



  台中市政府民政處表示,以專長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的役男,須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時段、役別、機關(選定後均不得更改),並於公務機關上班時間持專長證明文件至戶籍地區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於申請截止日(4月14日)前由役男將申請資料郵寄役政署(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始完成申請手續。



  持國外學歷尚未接受徵兵處理的役男,亦應於申請截止日前將經駐外單位驗證後的學歷證件(附中文譯本)郵寄役政署,但已返國(經徵兵處理)者,仍應先向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



  為利役男生涯規劃,98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仍結合替代役徵集梯次時程,區分98年下半年(7~12月)及99年上半年(1~6月)兩個服役時段申請名額,由役男依意願及時程規劃,自選單一時段、役別、機關名額提出申請,並按籤號順序徵集服役。



  有關98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作業規定及相關資訊(專長條件、名額、申請程序、役別等),可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最新消息區」或「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資訊系統」查閱。(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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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9-04-03
  • 點閱次數: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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