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解決失業問題,台中市政府在胡市長的指示下積極進行人力需求檢討與調查,經勞工處彙整後總計需五百餘名人力支援,首波將以第二預備金支應113名職缺經費,預訂5月1日即可正式上工,歡迎有意願的民眾洽詢勞工處(地址:台中市自由路二段53號2樓,電話:2229-1731、2225-9072)報名。
台中市政府勞工處今(9)日指出,有鑒於失業問題嚴重,市長胡志強特別先動支第二預備金應急,並請市府各局處發揮創意,想想有那些工作是平時就想做的,但囿於人力不足無法及時完成的工作事項,趁這個機會提出需求,由市府來找財源,一來協助失業民眾短期就業,讓生活不致陷入困頓,另一方面也讓市政工作更加完善。
經彙整各單位報告並考量經費支應情況,首波共有11個單位113個職缺釋出,分別為民政處18人、教育處21人、新聞處2人、消防局4人、政風處2人、財政處6人、都發處16人、行政處20人、警察局10人、動物保護防疫所7人、勞工處7人,相關工作內容可至勞工處網站查詢,網址http://labor.tccg.gov.tw。嗣後若經議會追加預算通過,將分別再於6月1日及7月1日進用約460餘人(含部分工時)。
勞工處長賴淑惠表示,因本項財源為地方自籌,欲參加本項計畫之資格須符合以下條件:
(1)97年12月31日(含)前設籍於台中市(須檢附戶籍謄本)。
(2)須於96年1月1日(含)以後曾有工作紀錄目前仍失業之市民(須檢附
勞保投保資料)。
(3)97年1月1日以後未參加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多元就業開發
方案」或擔任臨時工作津貼人員者(由勞工處查核)。
相關招募公告即日起張貼至98年4月15日止,將由本市勞工服務中心(東區仁和路362之1號)於4月14日至4月16日統一收件,98年4月20日及21日兩天辦理甄試,預定4月27日公告錄取名單,98年5月1日正式上工。
失業之市民朋友如有任何求職上的疑問,歡迎親至或電洽勞工處就業服務科,地址:台中市自由路二段53號2樓,電話:2229-1731、2225-9072。報名表自即日起可至市府第二辦公大樓1樓勞工組索取,或於勞工處網站下載。(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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