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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公告招領97年6-9月「不依劃設之停車格停放」移置車輛

     台中市政府公告招領97年6月至9月,於台中市轄區內所移置佔用公有停車場之車輛,前述車輛經市府依法移置於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場(北屯區崇德八路一段99號),請車輛所有權人或權利人依規定自公告日起於規定期限內向市府交通處辦理認領手續,逾期未認領者,將依法處理。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04)2241-4275或2223-2705洽詢。



  市府交通處自97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移置「不依劃設之停車格停放車輛」,共計15輛機車,移置地點均為中賓停車場,分別為車號REN-143黑色三陽機車、車號WWY-997黑色光陽機車、車號SU2-976銀色三陽機車、車號NQP-797藍色三陽機車、車號TAE-570紅色山葉機車、車號DKN-155黑色山葉機車、車號TFM-846白色山葉機車、車號TSB-498綠色三陽機車、車號TAR-075黑色光陽機車、車號ZUI-222銀色三陽機車、車號IMC-936黑色光陽機車、車號DIQ-222黑色三陽機車、車號SWZ-179綠色光陽機車、車號ALJ-937黑色山葉機車、車號INZ-187黑色光陽機車,前述之車輛請車輛所有權人或權利人自公告日起三個月攜帶行照、領車人駕照或身分證逕至向市府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場辦理認領手續。逾期未認領者,將依據台中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拍賣,拍賣所得價款繳交台中市公有停車場基金專戶。(4/9*5)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交通運輸,宣導活動
  • 發布日期: 2009-04-09
  • 點閱次數: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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