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縣市政府今(13)日下午召開縣市合併升格改制計畫協調會,在和諧的氣氛下,縣市迅速達成共識,除決定將新市府本部大樓所在地設於台中市七期重劃區、市議會地點由行政院決定外,雙方也同意先行通過改制計畫,明(14)日由縣市政府分別召開臨時會之程序委員會,4月20日由縣市議會召開臨時會審議改制計畫,順利的話,4月底前即可送達內政部審核。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今天下午表示,由台中縣市政府秘書長共同召集的「縣市合併升格改制計畫」協調會於市府召開,由於雙方對此一議題都有共同的認知,因此迅速達成共識。
他表示,縣市政府達成共識的主要內容包括:新市府本部所在地設於台中市七期重劃區內、其它機關或單位則視業務需要分設於縣市境內,議會地點由行政院決定;目前縣市境內總計19所國立高中職是否全數改制為市立學校,則視未來財務負擔情況及學校意願進行協調;至於縣市負債問題,則依法令規定辦理,但新市府會全力爭取統籌分配款的數額。
蕭副市長表示,雙方的共識可說是非常具有彈性、同時也符合地方發展需求的安排,他相信應該能獲得縣市議會的支持。至於未來新市府成立後將設區公所部分,會中也達成共識:新區長及區諮議員將由現任績優鄉鎮市長及代表出任,而選區的劃分則待進一步協調後,在選前六個月前公佈。
蕭副市長說,由於修正後的地制法將於明天送請總統公佈,預計三天後生效,因此協調會中也決定先行通過改制計畫,並於明天分別召開臨時會之程序委員會,4月20日開縣市議會臨時會,順利的話,4月底前縣市改制計畫即可送交內政部審核。(4/13*4)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