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科特定區計畫之都市計畫草案,台中市政府已於98月1月23日公告公開展覽計畫書、圖,並於98年2月19日及98年3月31日辦理兩場公開說明會,後續市府將按照程序與台中縣政府召開聯合都市計畫委員會,進行都市計畫草案的審議。
都市發展處表示,在「中科特定區計畫之都市計畫草案」公開說明會上,及公開展覽期間內,接獲各方意見針對新市區建設、產業發展、公共設施配置、道路規劃及開發方式等方面提出陳情。在民眾陳情意見中以反對徵收及區段徵收方式,並要求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的聲音最大。市府都發處表示,行政院79年的行政命令地方政府必須遵守,但是市府會將民眾的聲音向中央政府反映,並希望在法令上有所突破。
有媒體報導中科地主反映,說明會後等不到市府回應乙節,都發處說明,民眾陳情的意見市府都已登記錄案,市府必須依法行政,依照都市計畫審議作業進行,逐級提請台中縣市聯合都市計畫委員會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並參考人民陳情意見納入審議。
都發處指出,都市計畫委員會的審議必需兼顧公義與私權,謀求全體民眾最大的福祉,以提升都市生活品質。因此,都市計畫審議需要較多的準備工作,以及較多時間進行意見溝通。站在為民服務的立場,市府會積極向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爭取,採用對民眾較有助益的方式辦理,確保民眾權益。同時,民眾在公開展覽期間向市府提出的人民陳情意見均已錄案;並以正式公文行文陳情代表人,尊重且珍惜民眾提出的每一項建議意見。
至於民眾表示反對一般徵收及區段徵收,希望改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之意見,涉及國家政策之檢討。都發處表示,將基於繁榮地方、帶動發展的考量,向中央建議修正行政院79年的規定;也希望民眾與市府保持理性的溝通管通,俾統一向中央發聲。(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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