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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業者以住家作營業登記處之課稅方式 稅務局:按使用面積比例計算

   有關網拍業者用住家房屋作為營業登記處所的課稅方式,究竟應該繳交營業用稅還是住家用房屋稅,為了避免民眾產生混淆,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說明,從事網路拍賣貨物的營業人,以其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的處所,而實際交易是在拍賣網站的交易平台完成,房屋內如果沒有堆置營業貨品,仍然可以繼續按照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指出,如果營業登記處所當中的部分空間,供堆置與拍賣有關的營業貨品,那麼,這個部分已不是供住家使用,應該依照房屋稅條例規定,以實際的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及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但營業用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的6分之1。

  

  民眾如果對房屋稅的稅率仍有疑慮,可以打稅務局的免付費電話:0800-086969,會有專人為您解答喔!(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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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9-04-20
  • 點閱次數: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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