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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得獎人不願簽署兩年內不得過戶轉售同意書 蕭副市長:可依法提出申訴

針對台中市舉辦的「消費券A豪宅」最大獎項得獎人指稱:「市府規定抽中豪宅兩年內不得轉售是不合理的規定」,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表示,這本來就是市府預訂 的遊戲規則,在摸彩單上寫得很清楚,得人若認為此一規定不合理或者違反相關規定,可循正常救濟管道提出申訴,市府一定依照最後的裁判辦理。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今(28)日指出,台中市舉辦「消費券A豪宅」活動本是一樁美意,希望抽中豪宅的得主能夠自己進住,尤其要是外縣市的民眾抽中,更希望能因此「移民」台中市,不料今天卻獲悉得獎人不滿市府的遊戲規則,拒絕簽署兩年內不過戶轉售的同意書。



蕭副市長表示,台中市舉辦這個活動,相關辦法包括中獎後將課徵機會中獎所得稅及相關稅捐、房屋得獎者不得於兩年內過戶轉售等,都清楚地載明在摸彩單上,民眾參加抽獎基本上就是已經同意上述相關規定,市府不能在抽獎結束後又自己修改規則,否則將對其他民眾無法交代。



他說,中獎繳稅是國家相關稅法的規定,這部分市府不能更改,但得獎人如果認為市府訂定的遊戲規則不合理或違反相關規定,他也不反對民眾依循正常救濟管道提出申訴,如果最後的裁判結果認為市府確有不當,市府一定依規定辦理。(4/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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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09-04-28
  • 點閱次數: 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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