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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疑警察知法犯法 胡市長:檢討若屬實懲處

 「只許州官吞雲,不許百姓吐霧」,台中市議員賴佳微、陳淑華、蕭杰、鄭功進於今(2)日下午聯合市政總質詢中,賴佳微出示影片表示,警察身為執法人員卻 知法犯法,於禁止吸菸的辦公室內公然抽菸,雖在場人士有出聲勸阻,仍我行我素,不把法令當回事。市長胡志強自責表示,公務人員尤其是執法人員,身為執法表 率,護法先鋒,不應該知法犯法,他要求市警局深入調查後,若屬實需檢討懲處改善,他並指示衛生局不定期派員到公務機關稽查。



今市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由民進黨籍議員賴佳微、陳淑華、蕭杰、鄭功進聯合總質詢,自稱為台中市議會四隻烏鴉的他們,站在市民立場,為市政嚴守把關,以放大鏡來看胡市長領軍的市府團隊。



出示影片的賴佳微表示,案發地點是在市警局總局的第一偵察隊辦公室,提供影片者於5月初到偵察隊陪同偵訊,發現應該禁菸的辦公室內,卻有二名疑似警察人 員大喇喇的公然抽菸。經勸阻,不到5分鐘又抽起菸來,完全無視法令規定。身為執法人員的他們,這樣的天兵行為、態度,應當嗎?



胡市長表示,菸害防制法新制於今年1月11日正式上路,他已要求公務機關要以身作則,公務人員尤其是執法人員,應要為民表率,更不可知法犯法。他立即要求市警局深入調查後,若屬實需檢討懲處改善,並指示衛生局不定期派員到各公務機關稽查。



市警局長葉坤福表示,市警局接獲消息後,立即進行調查,據瞭解,案發當天,偵察隊有二件案子在偵訊,議員賴佳微所提供的影片,經查一人為民眾,另一人身 份還在確認中。市警局對於當天,二人在辦公場合內公然吸菸沒進行勸阻,須檢討;經查察,若另一人為警察,市警局必會處分。(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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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警政消防
  • 發布日期: 2009-06-02
  • 點閱次數: 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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