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統計資料,台中市97年垃圾清運量為142,029公噸,減少17,195公噸(10.8%),平均每人每日垃圾清運量為 0.367公斤,減少12.0%。與全台25縣市相比,僅高於金門縣(0.363公斤),排名第2低,顯示台中市民對於一般垃圾量減量工作績效顯著。
隨科技發展與經濟活動的熱絡,帶來生活便利與型態的改變,伴隨而來的是與日俱增的垃圾量,減輕垃圾量與資源循環再利用已成為全球性議題。目前國內垃圾產生後處理方式可分為垃圾清運、資源回收再利用。
台中市政府主計處表示,依環保署統計資料,台中市97年垃圾產生量為311,717公噸,較去年(96年)減少7,085公噸(2.2%),近5年來首次呈現負成長。
若以平均每人每日垃圾產生量觀察,97年台中市為0.804公斤,亦呈負成長,減少0.031公斤(3.7%),顯示市民對於環保工作的積極推動有正面效果。
97年台中市垃圾清運量為142,029公噸,減少17,195公噸(10.8%),平均每人每日垃圾清運量為0.367公斤,減少12.0%,在25縣市當中僅高於金門縣(0.363公斤),排名第2低。
主計處也指出,台中市自88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強制垃圾分類」工作後,資源回收工作績效大幅提昇。97年台中市資源回收再利用為169,689公噸,5年來增加88.4%。
其中以資源回收127,889公噸(占75.4%)為主,較5年前大幅增加111.8%,資源回收率達41.03%;廚餘回收38,829公噸 (22.9%)次之,亦增30.8%,廚餘回收率為12.46%;巨大垃圾回收再利用2,971公噸(1.7%)。依上述數據,顯示台中市在垃圾減量、垃 圾分類及資源回收工作已日漸落實。(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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