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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審議加水站業陳情案

    台中市加水站業者針對台中市政府訂定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內容過於嚴苛,前往台中市議會陳情,這個案件也排入台中市議會今(10)日人民請願案的審查議程中,多數議員分別對此案提出意見,建議市府延緩實施、或修法、或甚至廢除等等。議長張宏年總結議員們的意見做成結論,七月一日起請市府從寬輔導實施,下一個會期再研議修法。



  會議一開始,市議員劉士州首先發言,他表示加水站水的品質、衛生最重要,市府訂定的「台中市加水站衛生管理自治條例」中,要求加水站業者需出具建築物合法使用文件,這條件對業者來說太嚴苛了。自治條例7月1日實施後,很多業者會因此倒掉,影響他們生存的權利。議員丁振嘉也表示,雖然自治條例經過議會大會通過,但7月1日嚴格執行後,可能很多人要失業,建議市府暫緩或重新檢討再實施。



  衛生局局長林登圳表示,加水站首重水的品質,水質要好設備不能隨便放置,必須放置在合法的建築物內才行。市長胡志強表示,沒有人要扼殺業者的生存權利,自治條例也經大會審議通過,衛生局要管水質衛生,都發處管理騎樓,騎樓本來就不可以是營業場所。胡市長說,市府站在執法立場,要修法恐怕有困難,但是在執行上是否能和緩一些,會請衛生局研議可行性。



  議員曾木川說,衛生局要業者把設備搬進屋內,執行上有很多困難,但儲水槽要放在屋內是合理的。至於自治條例經過大會通過,要變更有困難,他建議延緩至明年七月實施,或是等縣市合併後再修訂實施。



  議員陳有江表示,自治條例是市府送議會審過,議會要求暫緩實施,表示議員審時不夠周延深入,要自我檢討。他又說,民眾的陳情內容繁雜,請衛生局材質要規定清楚,才不會讓民眾不知所措,第二年的安全衛生查核應簡化手續。



  議員張廖萬堅表示,水質管理較重要,衛生局每年定期檢查立意良好,但本來自治條例的目的是加強水質管理,不是要變成整頓業者。議員李中則說,政府的合格標章是人民信賴的依據,不可以亂發,要求市府要管就要管好,建議大會表決要不要廢除這個自治條例。



  議員陳淑華也說,自治條例不應為難業者,建議重新修訂自治條例。議員劉國隆、溫建華、何敏誠、吳春夏、楊正中、陳成添、鄭功進等人也分別發表看法。議長張宏年總結議員們的意見做成結論,七月一日起請市府從寬輔導實施,下一個會期再研議修法。(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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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09-06-10
  • 點閱次數: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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