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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處:重大建設均依規申請綠建築標章並依環保規定辦理

    針對有媒體報導指稱「市府工程沒設綠圍籬,建商不平」乙事,台中市政府建設處今(11)日指出,市府重大建設工程絕對都依相關規定辦理,不會有不同標準。



  建設處長王誕生表示,本市目前新建之公有建物工程總造價在新台幣伍仟萬元以上者,市府均要求各該建物須取得「候選綠建築證書」始能申請建築許可和申報開工,並已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契約中,規定建築師須於工程完工後配合該公有建物取得「綠建築標章」始得結案付款。 在綠建築申請部份,新市政中心之市政府大樓新建工程、市議會大樓新建工程和大都會歌劇院新建工程等,均已取得內政部核發之「候選綠建築證書」,並至少符合「綠化量」、「基地保水」、「日常節能」、「水資源」和「汙水垃圾改善」等五大指標,各幢建物完工後均將是一座具有永續性、現代環保節能功能與意義之新時代建物。而在此段工程興建期間,亦均依之環保等相關規定,設置防制空氣污染等各相關防制措施。



  至於報載「市府工程沒設綠圍籬」乙事,因公共工程常因受限於採購法和整體工程工進規劃等考量,致常須分案招標發包,因此為利綠圍籬施作後之管理維護經費節省和權責劃分,公共工程之綠圍籬常須併入由主體工程承商負責施作。經查市政大樓工程已完成綠圍籬設置。另議會大樓工程於主體工程發包後,已變更設計更改為綠圍籬設置工程,且議會大樓工地之綠圍籬將於變更後預定於98年7月初完成。另有關大都會歌劇院案主體工程之綠圍籬設置乙事,目前尚因其工法特殊獨創和工程技術等問題,無法順利完成招標發包,發包完成後一定會施作綠圍籬工程。



  王誕生表示,建設本市成為一環保節能之生態都市,同時推動重大工共工程綠建築之全面落實,本府絕對責無旁貸。有關綠圍籬設置部份,目前僅歌劇院案主體工程因招標發包不順利而有所影響,待克服前述工法等相關因素後即可全面施作改善。(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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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9-06-11
  • 點閱次數: 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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