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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違規停放人行道 建設處將派員拍照函送警局裁處

為維護行人通行的權利,同時保護人行道舖面的完整性,台中市政府建設處即日起將派員巡視台中市各主要幹道(包括中港路、中清路、大雅路、五權路、五權西路、崇德路、文心路、環中路)旁人行道是否遭違規停車或不當佔用,一旦發現有違規狀況,將逕行拍照記錄函送警察局裁處。建設處特別籲請民眾依規停放車輛,以免受罰。



  台中市不少人行道最近都剛完成整修,不但舖面完整,有許多路段更經由景觀設計呈現出特殊的風貌而深受民眾喜愛,但不少騎士及駕駛人為貪圖方便竟將車輛直接開上人行道,不僅妨礙行人通行,更造成舖面的破壞,令人扼腕。



  台中市政府建設處長王誕生今(16)日指出,為了維護行人的通行權利,同時避免人行舖面一再被壓壞,造成公帑的浪費,即日起建設處派員至各重要幹道巡察,一旦發現有民眾違規停車或不當佔用騎樓及人行道者,將逕行拍照再函送警察局裁處。



  王誕生表示,許多重要路段市府從五月一日起都已經展開勸導,勸導期為一週,時間一過即開始以拍照向警局舉發的方式取締。目前包括中港路、中清路、大雅路、五權路、五權西路、崇德路、文心路及環中路都已經過了勸導期,市府將開始大力取締。至於公益路部分,將先行設立告示牌同時進行勸導,勸導期一過即將納入取締範圍。



  他表示,依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汽車違停將處以1200元的罰鍰、機車則為600元,若係經拖吊,汽車則再加拖吊費1000元,機車再加200元,請民眾務必遵守相關規定,以免因小失大。(6/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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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公共建設
  • 發布日期: 2009-06-16
  • 點閱次數: 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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