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開車族朋友請記得按時繳稅及驗車 以免被罰

   開車族朋友請注意,欠稅或牌照經註銷車輛,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除補徵應納稅額外,分別處應納稅額1倍及2倍的罰鍰。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全年將運用警方違規舉發、監視錄影及路邊停車收費等資料展開查核,如果您的愛車滯欠使用牌照稅,或逾期檢驗經監理機關註銷牌照,仍繼續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將依前述規定處罰,處罰不輕,切莫心存僥倖。



  地方稅務局也強調,停放也是使用公共道路的一種態樣,並不能以未行駛主張免罰。所以車輛如果不堪使用,請務必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才能確保自身權益。(6/22*4)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財政稅務
  • 發布日期: 2009-06-22
  • 點閱次數: 456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