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大坑風景區服務品質,台中市政府於今(1)日正式成立「台中市大坑風景區管理所」,並受市府新聞處指揮監督,期以統一窗口業務,有效推動台中市觀光遊憩活動,原交通處風景區管理科同時裁撤。
大坑風景區的面積約為3300公頃,約佔台中市總面積1/5,對台中市的觀光產業相當重要,胡市長也極為重視,特指示市府應儘速成立統一窗口,經相關單位協調後決定先成立大坑風景區管理所籌備處。「台中市大坑風景區管理所籌備處」,於98年1月5日揭牌,副市長蕭家旗、新聞處長曹美良、交通處長溫代欣、北屯區區長葉德剛、台中市議員陳成添、劉士州、唐國泰,及北屯區里長等貴賓親自出席共襄盛舉,為台中市大坑風景區管理所新紀元作見證。
「台中市大坑風景區管理所」之成立,其業務職掌為統一窗口業務,負責協助通報聯繫相關權責單位事宜,及維護管理區內步道、公廁、體能訓練場、風動石公園及步道週邊景觀、環境。至於風景區之水土保持、農路開發、道路開闢維護管理等事項及風管所執掌範圍外之清潔、景觀維護管理仍維持由市府各相關單位辦理。
大坑風景區擁有怡人的自然景觀及地域特色,未來甚至可將經補庫整體開放空間環境改善,向外整合人文及自然資源,向內建構生態多元性開放遊憩空間,發展優質觀光遊憩據點,以活絡大坑觀光,帶動大坑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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